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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省人大常委会 《决定》学习宣传贯彻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2-20 来源:  阅读次数:

2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会议通过并印发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泰和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扎实推进《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

一是带头学习《决定》。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和信息工具,采取电子化办公方式,第一时间将《决定》发至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开展学习,掌握《决定》精神和要求。二是广泛宣传《决定》。印制《决定》2000余份,以公告形式在全县各村、居委会(社区)以及疫情防控点进行了张贴;全县各乡镇(场)、各单位将《决定》内容的“干货”摘录下来,在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放,并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积极转发《决定》,在全县营造了学习贯彻《决定》的浓厚氛围。三是狠抓《决定》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针对我县疫情防控中的实际问题,积极给县委、县政府当参谋、出主意,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挂点乡镇、村(居)以及城区各疫情防控点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并深入企业了解复工复产困难,协调解决办法;县人大办吴琼、刘小万、吴海根等3名党员干部自愿报名参加全县疫情防控志愿者,县人大常委会派出27名工作人员;在“泰洋花苑”居民小区B1、B2两个疫情防控点持续坚守,积极为群众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解读《决定》内容,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四是发挥代表作用。泰和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引导并充分发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身在基层一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主动报名参加全县疫情防控志愿者活动,一方面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营造依法抗击疫情的社会氛围,我县林洪彪、罗良林、彭建军、尹美炬、胡志鹏等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调动各方资源,紧急购置防控物质,向县红十字会捐赠8000个口罩和100套防护服及20万元善款;同时,深入社区入户摸排、值守蹲点监测点,做实做细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中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