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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局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27 来源:  阅读次数:


 

2017年,根据县政府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要求,我局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8件(均为主办件),主要涉及地下空间利用、村镇建设、道路建设、自来水管网等方面的问题。为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我局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融入到全局的中心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到位。对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班子成员会进行专题研究和布置,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落实了办理责任,从而为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机制保障。

2、注重沟通,强化调查研究到位。按照“立足满意、依法办理、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原则,我局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积极主动地与县人大代表联系,加强沟通,进一步了解解决问题的实际情况和人大代表的真实想法;同时,对一些涉及到需要相关部门协办的提案,我局也积极主动与他们联系,形成办理合力,切实把建议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吃透摸准,然后有针对性地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明确解决的措施,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力争做到让群众满意,人大代表满意,上级领导满意。

3突出重点,强化办理质量到位。我局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坚持立足落实、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建议办理工作从交办、承办、催办、协调、答复到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手续和制度,所有答复文件内容充实,讲求实效,力戒应付性答复,避免流于形式,都是在充分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并在反复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办理意见,确保办理工作质量。

二、办理情况

截止到目前,8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为:第18号、19号建议已办结;第86号、第88号建议正在办理;第17号、第46号、第48号、第49号建议因受条件限制,目前难以实施。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第18号《关于把房屋附属建筑纳入规划管理的建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63号)文件要求,房屋附属建筑不予单独审批,计算在正房内一并审批。房屋建筑体量严格控制,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建筑面积不得突破350平方米。因此,农村房屋附属建筑是与主房共同规划管理,我局历来对村民建房审批都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对于超高超大建房的依法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关于农村村民随意建设附属建筑的情况,我局建议,各乡镇政府作为村镇农民建房监管主体,应增加人员对本区域内农民建房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章建筑应及时制止并处理,决不姑息。同时,加强农民建房政策宣传和引导,使农村村民能按照规划,自觉依法依规建房。

2、第19号《关于规范农村土坯房拆除工作的建议》。我县于2016年9月已下发《<泰和县产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8个脱贫攻坚工程文件的通知》(泰府办字[2016]219号)文件,明确对无人居住的土坯房(含附属房)要坚决拆除。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拆除无人居住和无维修保存价值的土坯房、畜禽栏舍和茅屋旱厕等附属房及残垣断壁。对确有饲养畜禽需要的应拆除后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附属房屋,实现人畜分离。土坯房集中拆除工作由各乡镇指定施工队伍进行,拆除费由各乡镇自行承担。对已列入农村安居工程对象并享受过补助资金的农户必须拆除现有土坯房。对新申请建房的村民,另有土坯房的必须先拆除坯房,否则,不得批准新建房屋;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或未验收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村民,必须先拆除原有土坯房后发证,否则,不予发证。我局已协助指导各乡镇完成了所在区域的村庄规划编制,所有村民建房申请必须符合村庄规划才能审批。

3、第86号《关于加强古村落保护合理旅游开发的建议》。我局已聘请专业人员编制了马市蜀江、螺溪爵誉的古村保护规划,该规划现已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即将报送至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最后初审。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各部门成功申报了五个全省第一批传统村落,我局也已要求按照国家级传统村落规划标准,高标准地规划了这五个村的保护规划。对已经申报的国家级传统村落的马市蜀江、螺溪爵誉第一年配套中央300万保护资金用于维修和加固。现在正在报送资金使用计划。对挖掘卫华历史等方面,我局积极沟通了县文广局、县博物馆等部门把历史人文等内容充分融入至保护规划中。配套旅游设施方面,由于古村保护规划尚未得到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最终审批,因此旅游配套设施等还不能开始实施。

4、第88号《关于加强边界乡镇建设提升泰和形象的建议》。关于老营盘乡镇建设,2008年编制了老营盘乡镇总体规划,要求今年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10户以上村庄规划,用于指导老营盘圩镇及村庄规划建设,圩镇按照小城镇 “十个一”的标准进行提升。严格农村建房管控,杜绝超高超大建房现象,大力推广庐陵风格设计图集,体现地域特色。

5、第17号《关于扩建县城到南溪自来水管网的建议》。2008年,在昌泰高速南溪收费所的强烈要求和主导下,县自来水总公司从县城沿319国道铺设了一条长约13公里DN200的供水专管至收费所,以解决该收费所的用水需求,工程费用由该所全额投资。当初为解决占地问题,不得不接通了黄冈、新池等沿途村庄的自来水,但通水后由于管线太长,管网输送压力不足,时常没水,之后在黄冈增设了加压站,才勉强满足该所的用水。2013年,为实施完成年度农饮项目,县自来水总公司未经收费所允许又将该管网延伸至南溪圩镇,考虑到该条管线的承载能力,当初在规划设计时就向南溪乡政府汇报告知,仅能勉强解决圩镇街道范围内的部分群众用水。但是即便控制了用水范围,在工程完成通水后,由于管线长负荷大的原因,水压不足的情况还是时常出现。由于自来水厂现有供水能力只能保障城区用水,但随着城市的急剧扩张,城区供水现在也越来越吃紧,急需扩建水厂保障城区用水。国道边有部队的光缆、油管等地下军用设施,不得随意开挖。同时,路政、征地、资金等问题目前也难以解决等方面的原因。因此我局认为,待县委县政府规划“南车水库引水进城”的备用水源工程实施时,再一并解决代表们关于扩建县城到南溪自来水管网的建议。

6、第47号《关于启动经二路道路建设的建议》。根据我县最新修编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内容,经一、二、三、四路已分别更名为官溪路、白口城路、钦顺路、周矩路,其中官溪路、钦顺路是中心城区“七横六纵”城市整体骨架路网格局的两条重要的南北向主干路,红线宽度为40米。周矩路已按规划建成,红线宽度为30米。规划的白口城路(即澄江大道至工农兵大道路段),县人民政府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建设需要,有计划地适时启动实施建设。目前,钦顺路、周矩路北延与祥和大道连通段正在设计中,预计年底即能启动建设。

7、第48号《关于在105国道附近兴建建材市场的建议》。代表所反映的105国道旁卖瓷砖、吸水砖等建材的店铺和仓库布局零乱等问题,以及就近规划建设一个高标准的建材市场的建议很好。根据《泰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在中心城区105国道沿线规划有多处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商业用地,县人民政府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建设需要,按照县城总体规划要求有计划地适时启动这些用地的开发建设。同时,我局建议有关部门当前应加强对建材行业的市场监管,使目前我县正在实施的几大商业综合体如广东商贸城、国兴汽车市场等尽早能划行归市,形成产业聚集。

8、第49号《关于综合开发利用城区市民公园等地下空间的建议》。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促进地下空间与城市整体同步发展,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的必要措施。综合开发利用城区市民公园等地下空间,应统筹考虑用地、项目定位和功能、交通、市政管线、海绵城市建设等因素。我局已向县人民政府请示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科学和合理地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大力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城市地下空间综合效益。

人大代表建议既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呼声,也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是人民群众关心、支持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表现。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督办为契机,切实履行城乡建设工作职能,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解决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让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满意。

 

 

泰和县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