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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 专项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0-16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

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

为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助推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项活动的安排和部署,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至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脱贫攻坚是我们党的历史使命。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县委向中央、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立下的军令状。当前,我县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全县共有四级人大代表1300多人,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支重要力量。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大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战略部署,动员和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去,为我县决战全面同步小康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1. “4个1”监督行动。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大每年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一次专题调研、一次视察、提出一批议案和建议、听取一次专项工作汇报。

2. “123”结对帮扶行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每年挂点帮扶一个贫困村(组)、带头帮扶2户贫困户、带头联系3名基层人大代表。

3. “一扶两带”模范带头行动各乡镇人大要引导人大代表结合自身条件和职业特点,通过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技术扶贫等多种活动帮扶贫困群众,带头致富,带动贫困群众共同致富。党员干部代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带头落实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和各项任务;企业负责人代表要着力在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上发挥作用,吸纳或推荐贫困家庭成员到企业就业;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脱贫攻坚,开展科技咨询、法律援助、文化下乡、送教下乡、送医下乡等各具特点的帮扶活动。基层人大代表要通过大力发展产业,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大要把“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项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县人大常委会负责此项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负责省、市人大代表开展此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人大负责本乡镇的县、乡镇人大代表开展此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人大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特色,制定详细周密的活动方案,要注重收集代表参与扶贫的详细情况,并记入代表履职档案,每年12月底前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县人大选任联办公室。

2.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各乡镇人大要为人大代表开展专项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保障。制定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时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监督促进、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对自觉主动积极开展脱贫攻坚活动的人大代表,要给予大力支持,成效显著的,要宣传推广。

3.注重活动实效。专项活动要结合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开展移风易俗等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把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提过高要求,不搞硬性摊派,力戒形式主义,提高活动实效。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