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泰和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8年2月1日泰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通过)
泰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周剑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泰和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泰和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